各科室、部门:
为全面实施中医药强省战略,提升中医药产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快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筹建四川省中医药产业创新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需求、创新驱动、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财政经费资助为引导,从市场需求出发,结合我省中医药优势资源实际,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提升中医药产品培育、整体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
二、支持内容
支持团队进行中医药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服务中医药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以下研究内容:
(一)中药质量标准研究、中药材种子种苗培育、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炮制研究(新型中药饮片)、中药复方制剂和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开发研究与成果转化;
(二)中药创新药物开发研究、中成药二次开发与成果转化;
(三)中医药保健食品开发研究与成果转化,鼓励针对高原旅游的相关保健产品的开发研究与成果转化;
(四)中药提取物、中药日化产品、中农药、中兽药的开发研究与成果转化;
(五)以中医诊疗技术为基础的医疗保健器械等产品的开发研究与成果转化;
(六)服务军民融合领域的中医药国防军工类产品开发研究与成果转化;
(七)助推扶贫攻坚的中医药产品开发研究与成果转化。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团队
1.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8人以上);具有较强稳定性、合理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创新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
2.团队带头人应热爱中医药事业,学术造诣较深,有较高知名度,组织能力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主要依托单位
1.招标面向全省有能力从事中医药产业创新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和医药企业。团队主要依托单位应是具有相应科研条件的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法人单位。
2.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
3.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项目,需明确团队主要依托单位和团队带头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团队合作单位须签字盖章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中的责权利关系。
(三)研究条件
项目涉及实验研究的内容必须在经认证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进行。未在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已登记〈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名单》上的实验室,则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承担项目实验研究的工作条件;具有经符合资质的有权部门认证的资格证书(请随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明合作实验室并提供与实验室签订的工作合同。
四、申请程序
(一)团队带头人填报《四川省中医药产业创新团队申请书》,申请书按每年度资助进行财政预算。请申请者确认纸质申报书与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团队名称+申请单位+带头人)一致,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一式5份,电子文档发送到科研部邮箱;lcyxykyb@163.com。
(二)此次招标所需附件《申请书》请从http://www.sctcm.gov.cn网址下载。
申请材料医院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四川省中医药产业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doc
科研部
2017-3-9